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的情节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相关部门文件,具体情节严重的判定标准如下:
构成犯罪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若伪造行为触犯刑法(如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且经司法机关认定构成犯罪,则直接认定为“情节严重”。例如,检验机构通过篡改检测设备数据,导致大量超标车辆违规通过检验,并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
两年内因同类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再次实施
若检验机构在2年内因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报告已被行政处罚一次,又再次实施同类行为的,属于“情节严重”。例如,某检测公司2023年因伪造5辆车的检验结果被罚款,2024年再次伪造8辆车的检验结果,则符合该情形。
伪造结果涉及车辆数量达到10辆以上
根据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国环规执法〔2025〕1号),若伪造行为涉及10辆及以上车辆,即构成“情节严重”。例如,某检测公司一次性伪造12辆车的检验报告,无论是否造成实际污染,均属此列。
造成重大环境影响或社会影响
若伪造行为导致区域空气质量恶化、引发公众强烈不满或媒体广泛报道,即使未达到车辆数量标准,也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例如,某检测公司伪造结果导致某工业区PM2.5浓度超标,引发居民集体投诉,即属此类。
其他依法应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伪造结果导致交通事故、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或证件、与车主或维修机构串通作弊等。例如,检测公司与车主合谋伪造结果,使本应报废的车辆继续上路,造成安全隐患。
法律后果:
对符合“情节严重”情形的检验机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市场监管部门将取消其检验资格。例如,渭南庆山检测公司因伪造24辆车的检验结果,被罚款23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同时面临资格取消风险。
建议: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