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
法律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情节严重判定标准(根据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文的《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
- 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2年内因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受过1次行政处罚,又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
- 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涉及10辆以上车辆的;
- 造成重大环境影响或社会影响的;
- 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后果:
- 对符合上述情节严重情形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严格处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取消其检验资格。此外,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等其他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是一项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还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处罚。因此,建议相关机构和个人务必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排放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