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后发现以前的犯罪属于累犯-许昕律师|法行宝
2025-08-29 刑事辩护

刑满后发现以前的犯罪,这种情况通常不被认定为累犯,但漏罪需依法进行审判和处理。下面我将从累犯的定义、构成要件以及刑满后发现漏罪的处理方式等角度,为您详细分析这个问题。

一、累犯的定义与构成要件

累犯在刑法上指的是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其构成要件均包括“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以及“再犯新罪”两个关键点。

  1. 一般累犯:

    •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
    •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 前后罪均为故意犯罪,且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
  2. 特别累犯:

    • 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
    •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

二、刑满后发现漏罪不构成累犯的理由

  1. 不符合“再犯新罪”的条件:

    • 漏罪是指在之前的判决中没有被发现或处理的罪行,并非在刑满释放后又新犯的罪行。因此,这个“漏罪”并不符合累犯定义中的“再犯新罪”这一条件。
  2. 法律程序的角度:

    • 发现漏罪后,通常会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对原先的判决进行纠正,对漏罪进行审理和判决。这个过程是对之前未处理的犯罪行为的补正,而非对新犯罪行为的审判。

三、刑满后发现漏罪的处理方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对于发现的漏罪,应当作出新的判决,并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四、实际案例分析

假设某人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司法机关又发现其在服刑完毕后的两年前还存在一起诈骗罪未处理。此时,该诈骗罪属于漏罪,而非新罪。因此,该人并不构成累犯。但是,对于该诈骗罪,司法机关会依法进行审判,并与之前的盗窃罪进行数罪并罚。

总结与建议:

刑满后发现以前的犯罪,由于不符合累犯的法律定义和特征,因此不被认定为累犯。但是,漏罪仍需依法进行审判和处理。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