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被告人已经被判开设赌场罪入狱了怎么还要罚款”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开设赌场罪不仅涉及刑事责任,还可能涉及罚金这一附加刑。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以及开设赌场的,都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并且需要缴纳罚金。
具体来说,如果行为人开设了赌场,那么他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并且同时需要缴纳罚金。这是法律对开设赌场行为的一种严厉制裁,旨在通过刑事处罚和罚金双重手段,遏制和打击赌博活动。
如果存在严重情节,比如赌场规模较大、参与人数众多、赌资数额巨大等,那么行为人将会受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这种情况下,罚金的数额可能会相对较高,以体现法律对严重赌博行为的严厉打击。
因此,即使被告人已经被判开设赌场罪入狱,他仍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罚金。这是法律对犯罪行为的一种全面制裁,既包括了对犯罪人的自由限制,也包括了对犯罪人经济利益的剥夺。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