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法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是指在办理与土地使用和建设工程规划相关的手续时,需要提交的一系列证明文件。这些文件用于证明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符合规划要求。具体来说,根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以及《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事项办理指南》(苏自然资发〔2023〕337号)的规定,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对于符合国办发〔2019〕规定的项目类型,需要提交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这是项目在用地和选址方面获得初步认可的文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是规划部门对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必备文件之一。
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对于新建项目,如果是通过划拨或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需要提交划拨决定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这些文件证明了土地使用权的来源和性质。
不动产权证:对于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需要提交不动产权证,以证明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和合法性。
国有建设用地租赁协议:如果是通过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需要提交国有建设用地租赁协议,以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和合法性。
这些证明文件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审批等手续时都是必不可少的。它们不仅证明了土地使用的合法性,也确保了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因此,在申请相关手续时,申请人需要仔细准备并提交这些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