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人身侵权后,受害人有权选择去外地就医,但需注意以下几点:
医疗必要性: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遭受人身损害,就医产生的合理费用应由侵权人承担。选择外地就医需以必要性为前提,例如本地医疗条件无法满足治疗需求,或外地医院在特定领域具有更权威的诊疗能力。若仅为追求更高服务标准或非必要转诊,可能影响赔偿范围。
费用合理性:外地就医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间接损失,需符合“合理”标准。例如,选择高铁而非飞机、经济型酒店而非豪华住宿,且需保留完整票据作为证据。若费用明显超出必要限度,法院可能酌情调整赔偿金额。
证据固定:无论本地或外地就医,均需及时固定证据,包括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用药清单等。若涉及后续伤残鉴定,需选择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并确保鉴定程序合法。
诉讼管辖:若需通过诉讼主张赔偿,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外地就医不影响案件管辖,但需注意诉讼时效(通常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
建议: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