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程序中,通知当事人是基本程序要求,也是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的重要一环。对于网贷仲裁而言,同样需要遵循这一基本原则。仲裁机构在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及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及相关材料送达给被申请人(即借款方),并告知其仲裁的相关事项,包括仲裁庭的组成、开庭时间、地点等,以便被申请人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答辩权、举证权等程序权利。
如果仲裁机构未通知借款方就直接进行仲裁,这将严重违反仲裁程序,损害借款方的程序权利。在此情况下,借款方有权对仲裁裁决提出异议,甚至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因为根据《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关于网贷仲裁的特别提醒:
借款方应关注仲裁通知:作为借款方,在网贷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仲裁条款。一旦发生纠纷,借款方应密切关注仲裁机构是否已按照法定程序通知自己参与仲裁。如果未收到通知,应及时与仲裁机构联系,了解情况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审查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在参与网贷仲裁前,借款方还应审查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如果仲裁协议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如仲裁协议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等),借款方有权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或撤销仲裁裁决。
积极行使程序权利:在仲裁过程中,借款方应积极行使自己的程序权利,包括答辩权、举证权、质证权等。同时,也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代理仲裁,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网贷仲裁不可以不通知借款方直接仲裁。借款方在参与网贷仲裁时,应关注仲裁通知、审查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并积极行使自己的程序权利。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或疑虑,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