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贪污算什么犯-丁祎律师|法行宝
2025-08-18 刑事辩护

贪官贪污构成的是贪污罪。

一、贪污罪的定义

贪污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同时,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上述行为,也以贪污论处。

二、贪污罪的特征

  1. 犯罪主体特定:贪污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被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此外,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属于贪污罪的主体范围。

  2. 行为方式多样:贪污罪的行为方式包括侵吞、窃取、骗取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这些行为都体现了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公共财物进行非法占有的目的。

  3. 侵犯客体复杂:贪污罪不仅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还破坏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秩序及职务的廉洁性。其中,职务廉洁性的侵犯是贪污罪的主要特征之一。

三、贪污罪的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 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此外,对于贪污罪的犯罪分子,其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同时,根据情节轻重,还可能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

综上所述,贪官贪污构成的是贪污罪,这是一种严重的职务犯罪,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