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转让。
一. 分析说明
- 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此条款明确规定了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禁止转让的。
- 特殊情况说明: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这意味着,在非金钱债权的情况下,如果债权被转让给了善意第三方,尽管原合同中约定了不得转让,但这种转让仍然是有效的。然而,在金钱债权的情况下,即使转让给了第三方,原合同中的不得转让条款仍然有效。
二. 结论补充说明
综上所述,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债权不得转让,那么该债权通常是不能转让的。但在非金钱债权的情况下,这种约定不得转让的条款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在处理具体案件时,需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和债权性质,以确定债权是否可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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