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出境的方式内容-梁俊景律师|法行宝
2025-08-16 行政纠纷

驱逐出境是一个涉及法律程序和国际关系的复杂概念,它通常指的是根据行政机关的决定或审判机关的判决,将相关外国人逐出国(边)境的一种处罚措施。以下是对驱逐出境方式的详细解答:

一、驱逐出境的种类

在我国,驱逐出境被规定在多个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中,其含义和性质也各有不同,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1. 作为刑罚方法的驱逐出境:

    • 这一类驱逐出境是指对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外国人,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依法对其宣告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的一种刑罚方法。
    • 我国刑法将驱逐出境规定为一种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于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外国人。
  2. 作为行政处罚方法的驱逐出境:

    • 这一类驱逐出境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外国人,由公安部依照一定的程序对其予以适用的一种行政处罚方法。
  3. 作为行政强制措施的驱逐出境:

    • 这一类驱逐出境是指对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的外国人,由公安部或有关公安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对其予以适用的一种行政性强制措施。
    • 我国国家安全法等将驱逐出境规定为一种行政强制措施,适用于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的外国人。
  4. 作为外交处罚手段的驱逐出境:

    • 这一类驱逐出境是指对享有外交特权或豁免权的特定外国人,由于出现了法定的事由,对其予以适用的一种外交性惩罚手段。
    • 我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都将驱逐出境规定为一种外交处罚手段,适用于享有外交特权或者豁免权的特定外国人。

二、驱逐出境的适用对象

驱逐出境的适用对象是在我国居留或者停留的实施了犯罪行为或者违法行为的外国人,具体包括:

  1. 实施了犯罪行为或者违法行为并在我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

    • 这些外国人可能已在我国境内定居、工作或学习,只要实施了犯罪行为或者违法行为,在符合一定法定条件时,都可以对其适用驱逐出境。
  2. 实施了犯罪行为或者违法行为并在我国境内停留的外国人:

    • 这类外国人在我国境内属短暂停留,可能因考察、访问、经商、旅游、进行科教文化活动等原因而来。
  3. 在境外实施了犯罪行为或者违法行为并在我国境内有居留资格的外国人:

    • 即使犯罪行为或违法行为发生在境外,但只要属于我国法律管辖范围之内,且外国人在我国境内有居留资格,都可以对其适用驱逐出境。

三、驱逐出境的执行

驱逐出境的执行主要涉及执行的主体、执行前的准备工作、执行方式等问题,具体规定如下:

  1. 执行的主体:

    • 无论是作为一种刑罚手段的驱逐出境,还是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方法或者行政强制措施的驱逐出境,抑或是作为一种外交处罚手段的驱逐出境,其执行主体都是公安机关。
  2. 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 对有可能引起外交交涉或者纷争的敏感案件,应及时通知当地外事部门。
    • 收缴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所持有的准予在我国居留的相关证件。
    • 查验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以及过境国家或地区的有效签证。
    • 督促、查验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办妥离境的机票、车票、船票,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
  3. 执行方式:

    • 对于被法院判决独立适用驱逐出境和被公安部处以驱逐出境处罚的外国人,由公安机关看守所武警和外事民警共同押送。
    • 对于主刑即有期徒刑执行期满后再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由原羁押监狱的管教干警、看守武警和公安机关外事民警共同押送。
    • 边防检查站应凭相关执行通知书、决定书或裁决书以及被强制出境人的护照、证件安排放行。
    • 执行人员应监督被强制出境的外国人登上交通工具并离境后方可离开。
    • 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的出境交通工具等具体情况应拍照或录像存查。

综上所述,驱逐出境是一个涉及多方面法律程序和国际关系的复杂概念,其种类、适用对象和执行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