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对方全责,民事诉讼后没有全赔,原告要出诉讼费吗”这一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诉讼费的一般承担原则:
-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费用通常由败诉方承担。这是基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即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对方全责情况下的诉讼费承担:
- 当对方完全负有责任,却不肯赔付包括诉讼费在内的相关费用时,原告(即起诉方)通常需要先垫付诉讼费。然而,在最终判决中,如果法院认定对方全责,那么原告之前垫付的诉讼费在执行判决时可以向对方追偿回来。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情况下的诉讼费承担:
- 如果案件部分胜诉、部分败诉,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这意味着,原告可能无法全额追偿之前垫付的诉讼费。
诉讼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
- 除了诉讼费外,原告在起诉过程中还可能面临诸如文书鉴定费、证人出庭费等额外费用。这些费用并不是绝对必须产生的,具体取决于案件的繁琐程度以及实际需要。
原告的准备与建议:
- 作为原告,在提起诉讼前应做好可能要自己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的准备。同时,建议原告在诉讼过程中积极收集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并争取在最终判决中获得全额赔偿,包括之前垫付的诉讼费。
综上所述,虽然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可能需要先垫付诉讼费,但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原告有权在执行判决时向对方追偿这部分费用。当然,具体承担情况还需根据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来确定。如果您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