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受贿罪司法解释-宿梦醒律师|法行宝
2025-03-28 刑事辩护

事后受贿罪同样构成受贿罪,其司法解释明确了相关认定标准和处罚原则。

一. 事后受贿的认定

事后受贿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之后,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即使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也视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 事后受贿的类型与处罚

  1. 事先有约定的事后受贿:此类行为实际上是受贿罪的简单变异,由于事先有约定,行为人在收受财物时明知这是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结果。对于这一类型,关键是查明其事先的约定,只要有事先的约定存在,无论行为人收受财物的时间是在职还是离职,均可成立受贿罪,并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2. 事先无约定的事后受贿:对于此类行为,应严格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只有“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才能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还需要满足受贿罪的其他构成要件,如主体要件(行为人仍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和主观要件(行为人需要认识到收受的财物与此前自己的履职行为具有关联性)。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并依法进行处罚。

综上所述,事后受贿罪司法解释明确了事后受贿的认定标准和处罚原则,无论是事先有约定还是无约定的事后受贿,只要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都应依法进行处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