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碰瓷敲诈构成恶势力罪,主要是因为其行为符合恶势力罪的构成要件,且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一. 恶势力罪的构成要件
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酒驾碰瓷敲诈行为,通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利用被害人酒驾不敢报警的心理,敲诈勒索财物,属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形成一定的组织性:在酒驾碰瓷敲诈案件中,往往存在多人结伙作案,有明确的分工和合作,形成了一定的组织性。如案例中刘某某、孙某某等四人合伙商议,分工合作,专门盯梢酒后驾车的人员,实施敲诈勒索。
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恶势力罪要求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以彰显其恶劣性和顽固性。酒驾碰瓷敲诈行为通常不是单次行为,而是多次、连续作案,如案例中提到的四名被告人连续作案七起,敲诈勒索金额达人民币6.7万元。
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酒驾碰瓷敲诈行为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还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 酒驾碰瓷敲诈符合恶势力罪的特定情形
三. 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酒驾碰瓷敲诈行为因其组织性、多次性、恶劣性等特点,符合恶势力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构成恶势力罪。我的观点是,对于此类行为应依法严惩,以维护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