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该找谁赔钱”的问题,我可以为你提供详细的解答。
结论前置: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若已缴纳,则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承担部分责任;若未缴纳,则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在特殊情况下,如劳务派遣、单位指派、业务转包或个人挂靠等,责任主体可能有所变化。
详细解答:
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况:
- 大部分工伤赔偿项目,如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用人单位需支付的项目包括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况:
-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则所有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均改由用人单位一并承担。这意味着用人单位需全额支付因工伤导致的各项费用及收入损失。
特殊情况下的责任主体:
- 劳务派遣:若职工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 单位指派:若职工是被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 业务转包:若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且该组织或自然人聘用的职工在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 个人挂靠:若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并聘用人员从事相关工作,且聘用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综上所述,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若你对具体赔偿事宜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