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与小三写的赔偿协议书通常是无效的。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
法律层面:原配与小三所签的赔偿协议,即婚外情“补偿”协议,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是法律的重要原则,关乎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此类协议因违反公序良俗,其性质本身就存在问题,不能获得法律的支持与保护。
法律规定:该协议并非基于合法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是基于婚外情这种不道德的关系。因此,它无法获得法律的支持与保护。在司法实践中,这类协议也通常不被认可,因为其会对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风尚造成不良影响。
特殊情况: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协议是对原配合法财产损失因“小三”行为所致进行赔偿,且数额合理,可能被认定部分有效。但这种情况较为罕见,且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通常难以得到支持。
综上所述,原配与小三写的赔偿协议书通常是无效的。如果你面临类似的情况,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你的权益和可能的法律后果。我可以为你提供知识产权、建设工程、婚姻家庭等领域的法律咨询,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