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立案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和材料的过程,以下是详细的立案指南:
一、确定立案条件
- 交通事故认定书: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以交警部门已经向当事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前提。
二、选择管辖法院
- 管辖地:
- 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确定原告与被告
原告确定:
-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伤者要求被告进行人身损害赔偿的,由伤者本人做原告。
- 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要求被告进行财产损害赔偿的,由被损坏车辆所有权人做原告。
- 如果车辆所有权人本人开车时被撞伤,同时造成了车辆损失和所有权人本人人身伤害的,可由所有权人做原告。
- 司机驾驶他人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车辆所有权人和受伤司机分别对损害后果提起诉讼。
- 一次交通事故造成多人伤害的,应由伤者分别起诉。
-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死者的继承人可作为共同原告。
被告确定:
- 肇事司机应当作为被告,除非有明确证据显示司机是履行职务行为。
- 肇事车辆所有权人是单位的,一般应列为被告。
- 肇事司机的雇主应当列为被告。
- 肇事车辆所投保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列为被告,如投保了商业三者险,原告可选择将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四、准备起诉材料
起诉状:
- 应用黑色钢笔、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 诉讼请求须明确,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附计算方法及清单。
- 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 写明案由、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 原告本人亲笔签名,原告是公司的,加盖公司公章。
证明各方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材料:
- 自然人:身份证明资料(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
- 法人或其他组织: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等。
- 死者亲属: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其他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 肇事车辆及受损车辆的相关信息证明。
证据材料:
- 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 人身受损:医院出具的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医疗费发票等。
- 财物受损:财物损失的评估报告、维修发票等。
- 其他相关证据,如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五、提交起诉材料
提交地点:
提交份数:
- 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按法院要求提交相应份数,一般至少一份原件及若干份复印件。
六、其他注意事项
委托授权:
费用交纳:
- 交纳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
填写相关表格:
按照上述步骤和准备的材料,您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在立案过程中,务必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法院能够顺利受理您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