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八周岁犯罪,第二次犯罪不算累犯。
一. 累犯的基本定义和构成要件
- 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情形。
- 在我国刑法中,一般累犯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前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前后罪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犯罪分子在犯前罪时已满18周岁。
二.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未满18周岁犯罪是不构成累犯的。
- 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作为累犯的除外情形之一。
- 这一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贯彻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三. 具体案例分析
- 以田某为例,其犯前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即使后续再犯罪,也不构成累犯。
- 这是因为累犯的构成要求犯前罪时已满18周岁,而田某犯前罪时未满这一年龄,因此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
四. 不构成累犯的处理方式
- 虽然不构成累犯,但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仍然会作为前科劣迹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 这意味着,在对其新罪进行量刑时,法院可能会酌情从重处罚,以体现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严肃态度。
综上所述,未满十八周岁犯罪,第二次犯罪不构成累犯。但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仍会作为量刑时的参考因素,以确保刑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