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经济性裁员的情形-姜明坤律师|法行宝
2025-08-11 劳动纠纷

不得经济性裁员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可能因工作原因患上职业病的劳动者的权益,确保他们在未得到妥善安置前不会被裁减。

  2.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对于因工作原因受伤或患病,且因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工作权益。

  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对于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正在接受治疗的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进行经济性裁员,以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时间恢复健康。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为保护女性劳动者的特殊权益,法律明确规定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不得被经济性裁员。

  5.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对于长期为单位服务且即将退休的劳动者,法律给予特殊保护,禁止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明确列举的情形外,法律还允许根据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特定情形下的劳动者进行特殊保护,禁止经济性裁员。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裁减上述情形下的劳动者。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