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员是否会被判刑,需根据其是否参与骗贷行为及具体情节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此罪,这自然也包括银行信贷员。如果信贷员参与了借款人的骗贷行为,或者明知借款人存在骗贷行为而故意为其提供帮助,那么信贷员就有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将面临以下刑罚:
在此案中,借款人骗贷行为已造成银行800万元资金损失,且行长因此死亡,这无疑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且有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如果信贷员被证实参与了此骗贷行为,那么其将面临非常严厉的刑事处罚。
然而,如果信贷员并未参与骗贷行为,或者虽然知晓但并未提供实质性帮助,那么其就不会构成贷款诈骗罪,也就不会被判刑。但信贷员作为银行员工,如果因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而导致银行遭受损失,可能会面临银行内部的纪律处分或行政监管机构的处罚。
综上所述,信贷员是否会被判刑,完全取决于其是否参与了骗贷行为以及具体的犯罪情节。在此,我建议信贷员或相关银行员工在面对类似情况时,务必保持高度的警惕和审慎态度,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如果你有任何具体的法律问题或疑虑,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