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传唤超过12小时排除的笔录是部分而非全部。具体分析如下:
在刑事诉讼中,传唤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查明案情,依法通知犯罪嫌疑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法律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传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时间可以延长至24小时。
关于传唤超过12小时后获取的笔录是否应被排除,这主要取决于笔录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传唤超过12小时后获取的笔录应全部排除,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合法性:如果传唤超过12小时是依法进行的,且没有违反法律程序,那么在此期间获取的笔录在合法性上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传唤超过12小时是违法的,比如没有合法的延长手续,那么在此期间获取的笔录可能会因为程序违法而被排除。
真实性:笔录的真实性主要取决于被讯问人的陈述是否真实、自愿,以及讯问过程是否存在逼供、诱供等违法行为。如果传唤超过12小时,但讯问过程合法,被讯问人自愿陈述,那么笔录在真实性上是可以被采纳的。
关联性:笔录的关联性是指笔录内容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程度。如果传唤超过12小时后获取的笔录与案件事实有紧密关联,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那么这份笔录在关联性上是有价值的,不应被排除。
综上所述,刑事传唤超过12小时排除的笔录并非全部,而是需要根据笔录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进行具体判断。如果笔录在这三个方面都没有问题,那么它就可以作为证据被采纳。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法律的公正与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