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公司赔哪几项-杨启浩律师|法行宝
2025-08-11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项目繁多,具体赔偿内容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但总体而言,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医疗费用: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

    • 职工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 护理费:

    •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
  4. 交通食宿费:

    • 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5. 伙食补助费:

    • 住院期间,职工可获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
  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为不同月数的本人工资。
  7. 伤残津贴:

    • 对于一至四级伤残的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至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8.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五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9. 辅助器具费:

    •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0.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获得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结合当地的政策规定,确定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