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管理人员不可以争取拆迁补偿,其行为也不合法。具体分析如下: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即被拆迁人,因其房屋被拆迁而遭受的损失所给予的补偿。拆迁管理人员作为负责拆迁工作的公职人员或受委托的专业人员,他们并不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不具备争取拆迁补偿的资格。
从法律角度来看,拆迁管理人员如果试图争取拆迁补偿,将可能涉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因为这些行为违背了其作为公职人员或专业人员的职责和操守,损害了公共利益和拆迁工作的公正性。
综上所述,房屋拆迁管理人员不可以争取拆迁补偿,且其行为不合法。如果拆迁管理人员在拆迁工作中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拆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拆迁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合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