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录像立遗嘱 在录音录像前已打印出来的询问笔录 是违规吗-李凤影律师|法行宝
2025-08-09 婚姻家庭

关于“录音录像立遗嘱前已打印出来的询问笔录是否违规”的问题,结论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这是录音录像遗嘱的基本法定形式要求。

接下来,我们针对用户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1. 如果询问笔录是遗嘱的一部分:

    • 如果这份打印出来的询问笔录是作为遗嘱的一部分,并且在录音录像中得到了遗嘱人和见证人的确认,即他们在录音录像中明确表示了这是遗嘱的一部分,并且按照法定要求记录了姓名、肖像和年、月、日,那么这份询问笔录就不算违规。
    • 但是,如果询问笔录作为遗嘱的一部分,却未在录音录像中得到明确的确认和记录,那么这份遗嘱可能会因为形式要件瑕疵而被认定为无效。
  2. 如果询问笔录不是遗嘱的一部分:

    • 如果这份打印出来的询问笔录仅仅是用于记录遗嘱过程中的一些询问和回答,并不直接作为遗嘱的内容,那么它本身并不受遗嘱法定形式的限制,因此也不算违规。
    •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询问笔录不是遗嘱的一部分,如果它在遗嘱的制定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比如影响了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这份遗嘱仍然可能会因为内容不真实而被认定为无效。

综上所述,录音录像立遗嘱前已打印出来的询问笔录是否违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询问笔录是遗嘱的一部分,并且得到了遗嘱人和见证人的确认和记录,那么它就不算违规;如果询问笔录不是遗嘱的一部分,或者虽然作为遗嘱的一部分但未按法定要求得到确认和记录,那么这份遗嘱可能会因为形式要件瑕疵或内容不真实而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在制定录音录像遗嘱时,建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