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需要询问笔录吗-周燕君律师|法行宝
2025-02-25 婚姻家庭

立遗嘱不需要询问笔录。具体分析如下:

一. 遗嘱的法定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此条款说明了代书遗嘱的法定要求,但并未提及询问笔录。

二. 其他遗嘱形式的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规定了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以及口头遗嘱的法定要求,同样没有提及询问笔录作为必要条件。

三. 询问笔录的性质

  • 询问笔录通常用于记录询问过程和被询问人的陈述,但在遗嘱的设立过程中,法律并未规定必须制作询问笔录。

我的观点:立遗嘱时,法律并未要求必须制作询问笔录。遗嘱的合法性主要取决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表示以及遗嘱形式的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在设立遗嘱时,无需担心是否需要询问笔录的问题。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