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废品收到偷来的东西,如果明知是盗窃所得而收购,可能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具体分析如下:
构成犯罪的情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 量刑方面,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情节严重”的常见情形包括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价值总额达到较高的数额标准(如10万元以上)等。
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 如果收废品者确实不知道所收物品是偷窃所得,且在接收时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一般不构成犯罪。
- 但即使不构成犯罪,仍可能会面临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如被收缴物品等。
判断“明知”的标准:
- 司法实践中,会综合多种因素来判定收废品者是否“明知”是赃物。
- 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格是否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物品来源是否可疑、交易时间地点是否异常等。
建议与防范措施:
- 收废品者应提高法律意识,谨慎处理所收物品。
- 在收购废品时,应询问物品来源,查看相关凭证,并记录出售人的身份信息。
- 如发现所收物品可能是赃物,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综上所述,收废品收到偷来的东西,关键在于收废品者是否明知是盗窃所得而收购。如果明知仍收购,则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如果确实不知且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则一般不构成犯罪,但仍需配合相关部门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