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还款期限,应当告知保证人。下面我将从法律角度详细解释这一结论:
法律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证合同是保障债权实现的合同,保证人需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而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属于对主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这一变更可能会影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和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的影响: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这意味着,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了还款期限,但未告知保证人,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将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期限计算,不会因还款期限的变更而延长。
保证责任的范围:保证责任具有“从属性”,其范围以主合同约定为限。若主合同变更(如延长还款期限)超出保证人最初承诺的范围,且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有权拒绝承担加重部分的责任。因此,未告知保证人的还款期限变更,可能导致保证人在原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承担责任,对延长后的期限不再担责。
法律建议
告知义务:为了避免保证责任的失效和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债权人在与债务人协议变更还款期限时,应主动通知保证人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证据留存:债权人应确保留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已履行了告知义务,并获得了保证人的书面同意。这可以通过书面通知、邮件、短信等方式进行,并保留好相应的证据材料。
保证人权益保护:保证人也应密切关注主合同的变更情况,一旦发现自己的保证责任因主合同变更而受到影响,应及时主张免责或要求债权人提供额外的担保措施。
综上所述,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还款期限时,应当告知保证人,以确保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