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相撞,医药费没满18000并不意味着由没有受伤的人承担。这个问题涉及到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和赔偿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责任划分: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需要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
- 如果非机动车方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方,那么其将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赔偿问题:
- 在交通事故中,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 对于医疗费部分,如果非机动车方的医疗费用未超过一定限额(如三责险限额),则通常由机动车方的保险公司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 如果非机动车方的医疗费用超过了保险限额,那么超出部分可能需要根据责任比例由双方分担。
具体情境:
- 在您提到的情境中,如果非机动车方的医疗费用没有超过18000元,并且机动车方有保险,那么首先应由机动车方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保险限额足够覆盖非机动车方的医疗费用,那么非机动车方通常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
- 如果保险限额不足,或者非机动车方也有一定责任,那么可能需要根据责任比例由双方分担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
综上所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相撞后,医药费的承担并不是简单地由没有受伤的人承担。而是需要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保险限额以及双方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