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驳回裁定怎么写-吴沅峰律师|法行宝
2025-03-26 行政纠纷

申诉驳回裁定书应包含首部、正文、尾部三个部分,并参照特定法律条款进行撰写。

一. 首部

  1. 应写明裁定书的制作法院名称,如“××××人民法院”。
  2. 列出申诉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如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等)以及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等(如有)的姓名。

二. 正文

  1. 申诉情况概述:简要说明申诉人不服的原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及向本院申诉的情况,包括受理时间和是否举行听证等程序性事项。

    • 例如,“申诉人×××不服××××人民法院(××××)……号裁定,向本院申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2. 原执行情况说明:写明本案申诉之前的执行情况,为后续的驳回理由提供背景。

  3. 申诉请求与理由:概述申诉人提出的申诉请求及其理由,这是裁定书中分析评判的重点。

  4. 法院查明事实:详细写明法院通过审查查明的事实,这是判断申诉请求是否成立的基础。

  5. 争议焦点与分析评判:明确指出争议焦点,并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对申诉请求进行逐一分析评判,说明驳回理由。

    • 法律依据:应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以及特定执行规定,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29条,作为驳回申诉的法律依据。
    • 例如,“本院认为,……(写明争议焦点,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对申诉请求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6. 裁定结果:基于上述分析,明确裁定驳回申诉人的申诉请求。

三. 尾部

  1. 审判组织:列出审判长的姓名以及审判员的姓名。
  2. 裁定日期:写明裁定的具体日期。
  3. 书记员:写明书记员的姓名,并注明“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我建议,在撰写申诉驳回裁定书时,应确保内容完整、结构清晰、逻辑严密,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条款进行撰写,以体现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