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叫被告去原告卧室偷偷录像取证是不合法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关于合法权益的侵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等人格权利。卧室作为私人场所,其内的活动通常被视为个人隐私的一部分。如果原告叫被告去原告卧室偷偷录像,这明显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隐私权是法律所保护的基本权利之一,任何未经他人同意而侵入其私人领域、窥探其私生活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二. 关于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禁止了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偷偷录像取证如果违反了这一规定,就属于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 关于取证行为的合法性
取证行为必须合法,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取证手段必须合法。偷偷录像取证不仅可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还可能因为取证手段不合法而导致证据无效。
综上所述,原告叫被告去原告卧室偷偷录像取证是不合法的。我建议在进行取证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