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加礼品共计70万,如果满足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则算行贿。具体分析如下:
一. 行贿罪的认定
- 行贿罪的定义: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这里的“财物”,不仅包括金钱,也包括实物、礼品等其他具有价值的物品。
- 行贿数额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汽车加礼品共计70万,显然远超过这一数额标准。
二. 行贿罪的处罚
- 基本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情节严重的处罚: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汽车加礼品共计70万,属于这一情节严重范畴。
三. 特殊情节的考量
- 主动交待行贿行为: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其他立功表现:如果行贿人有重大立功表现,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汽车加礼品共计70万,如果确实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的,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行贿罪,并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建议行贿人应当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主动向有关部门交待问题,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