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上的委托人写谁被委托人写谁-雷俊律师|法行宝
2025-08-08 合同纠纷

在委托书中,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填写方式是非常明确的:

委托书上的委托人应写本人的名字,即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合法权益的人的名字。委托人是在委托合同(协议)上签字,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人。

委托书上的被委托人也应写本人的名字,即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的名字。被委托人在代理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举个例子,如果张三委托李四处理某项事务,那么在委托书上,张三作为委托人应写自己的名字,李四作为被委托人也应写自己的名字。这样,委托书就明确了双方的身份和委托关系,具有法律效力。

总的来说,委托书上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都应当写本人的名字,这是确保委托书具有法律效力的关键。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