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夫妻一方国外工作,回国探亲期间另一方能否休探亲假”,我们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来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如果与配偶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那么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待遇。这意味着,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在国外工作,而另一方在国内,且他们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那么在国内的一方是有资格享受探亲假的。
具体来说,职工探望配偶的探亲假是每年给予一方一次,假期为三十天。这个假期是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的,并且根据实际需要,还可以给予路程假。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职工会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也就是说,休假期间工资是照常发放的。同时,职工探望配偶的往返路费也是由所在单位负担的。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在国外工作,回国探亲期间,另一方在国内如果符合条件(即工作满一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可以休探亲假的。并且,在探亲假期内,工资和往返路费都会得到相应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