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检察院不一定判实刑。
一. 检察院的审查起诉职能
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中主要负责审查起诉等工作,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证据是否充分、犯罪事实是否清楚等。如果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会向法院提起公诉;但如果发现证据不足、犯罪情节轻微或者不构成犯罪等情况,检察院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就不会进入审判程序,从而不会被判刑。
二. 法院的审判与量刑
即便案件被提起公诉并进入到法院审判阶段,法院也会综合各种因素来确定量刑。这些因素包括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还有被告人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认罪认罚等能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或者是否有累犯等会从重处罚的情节。
三. 可能的判决结果
因此,最终的刑罚既可能是实刑,也可能是缓刑,或者是免予刑事处罚等。这完全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检察院的审查判断。
综上所述,移送检察院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判实刑。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检察院的审查决定和法院的审判量刑。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