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因“吃空饷”是可以停发工资的。具体来说:
“吃空饷”的定义与情形:
- “吃空饷”在机关事业单位中主要指的是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从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行为,或者因各种原因应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行为等。其中,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也属于“吃空饷”的一种情形。
处理办法与法律依据:
- 对于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的公务员,如果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未执行,单位应按照《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核减(销)工资、津贴补贴,并追缴其多领取的工资、津贴补贴。
- 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4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9号)等。
实际执行与问责:
- 单位在收到相关告知书后,应按规定对涉事公务员的工资待遇进行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有关单位和部门。
- 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执行,可能会问责单位分管人事负责人、人事工作负责人、相关经办人员。
综上所述,公务员如果因“吃空饷”被查实,其工资是可以被停发的,并且单位还需要追缴其多领取的工资、津贴补贴。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面临此类问题,建议直接咨询我,我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