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生病,负有赡养义务的成年子女以及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应当负责照顾。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表明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包括在父母生病时提供照顾。
赡养责任:
- 父母因身体不适需要照顾时,应由具备履行赡养责任并拥有相应经济实力的成年子女担当此任。这包括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必要的支持。
多子女情况:
- 若父母育有多个孩子,这些子女应通过共同商讨来确定如何分配照料父母的时间以及赡养费用的具体数额。这样可以确保每个子女都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共同为父母的照顾贡献力量。
特殊情况:
- 如果某些已成年子女未能履行其所应当承担的赡养义务,那些已然丧失劳动力或者生活陷入困境的父母有权向这些子女提出索要赡养费用的诉求。这是法律赋予父母的权利,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兄弟之间在父母生病时,应共同承担起照顾父母的责任。如果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遇到任何纠纷或问题,可以及时向我咨询,我会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