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收了地皮费后,土地仍然属于村集体所有。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地皮费”的性质。地皮费通常指的是土地使用费或者土地租金,是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有者或管理者支付的费用。在这个问题中,村委作为土地的管理者或代表,收取了地皮费。
其次,我们要明确土地的所有权。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农村的土地,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集体所有。村集体是土地的所有者,拥有土地的所有权。
现在,我们结合这两点来分析问题。村委收取地皮费,只是作为土地管理者或代表,对土地使用者收取的一种费用,这并不影响土地的所有权归属。无论村委是否收取地皮费,土地的所有权都仍然属于村集体。
因此,村委收了地皮费后,土地仍然属于村集体所有。这一点是明确的,也是不容置疑的。如果你对这个问题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解释,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