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下,结了婚的成年人的监护人通常是其配偶。这是因为在法律上,配偶被视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监护人。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通过“意定监护”制度,一个人可以在自己意识清楚的时候,书面指定一个人在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
“意定监护”是在《民法总则》里明确的一种制度,它允许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当这个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之前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就会履行监护职责。
所以,虽然配偶通常是结了婚的成年人的监护人,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通过意定监护制度来选择其他监护人。需要注意的是,意定监护的设立和生效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
总的来说,结了婚的成年人的监护人通常是其配偶,但也可以通过意定监护制度来选择其他监护人,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和未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