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犯中的从犯在审查起诉阶段确实存在存疑不诉的可能性。这一结论基于以下几点分析: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以及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情况,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些规定同样适用于同案犯中的从犯。
司法实践: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会综合考量从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参与程度、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如果从犯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退赔等情节,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从而作出不起诉决定。
存疑不诉的适用:存疑不诉通常适用于案件证据不足,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情况。如果同案犯中的从犯涉及的犯罪事实存在疑问,或者证据不足以支持对其的起诉,检察机关同样可以作出存疑不诉的决定。
综上所述,同案犯中的从犯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符合不起诉的条件或者案件存在疑问,检察机关是有可能对其作出存疑不诉的决定的。但具体结果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检察机关的审查判断来确定。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类似情况,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可能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