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的处罚规定是: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 法条原文
- 《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规定:“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三)煽动、胁迫、诱骗、教唆、帮助他人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二. 法条解读
- 该法条明确规定了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行为,在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将受到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三. 实例说明
- 例如,某人出于猎奇、刺激心理,从其他微信群中转发了一段恐怖视频,该行为即属于制作、传播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若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则该人将可能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我建议您在日常生活中,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制作、传播或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以免触犯法律并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