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刚被刑拘就请了律师会见,办案人员会知道。
在刑事案件中,当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其有权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会依法进行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工作。其中,会见是律师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维护嫌疑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当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嫌疑人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会见手续,包括向看守所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等文件。看守所会对这些文件进行审查,并登记律师的会见情况。同时,看守所也会将律师会见的情况通知办案机关,以便办案机关了解律师的介入情况和案件的进展。
因此,当嫌疑人被刑拘后,如果其家属或本人及时委托了律师,并且律师已经前往看守所进行了会见,那么办案人员是会知道这一情况的。这也有助于办案人员更加全面地了解案件情况,并依法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律师的会见是依法进行的,旨在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和提供法律帮助,而不是干扰案件的侦查和审理。因此,办案人员应当尊重律师的会见权,并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