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结束之前并不必须移送起诉。监视居住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期限最长为六个月。到期后,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侦查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决定。
若侦查终结:在监视居住期间,如果公安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若发现不应追究责任:如果在监视居住期间,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会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措施,并撤销案件,此时不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
若证据不足需继续侦查:如果案件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公安机关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而不是直接移送检察院。这意味着,监视居住到期后,并不意味着案件必须移送检察院,而是取决于案件的侦查进度和证据情况。
综上所述,监视居住结束之前是否移送起诉,取决于案件的侦查情况和证据是否充分。如果案件尚未侦查终结或证据不足,公安机关不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监视居住结束之前必须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