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中 股东权益调整为零 投资人不受让股权可以吗-陈晓辉律师|法行宝
2025-08-03 公司事务

在破产重整中,股东权益调整为零时,投资人不受让股权是可以的。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

  1. 法律依据与实践:

    •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出资人的权益是可以被调整的,包括调整为零。这通常发生在企业明显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重整计划可能会将出资人的权益调整为零。
    • 实践中,如浙江温州中院(2016)浙03民破12号“庄吉集团有限公司等申请重整案”中,法院就裁定在重整计划中将出资人权益调整为零,符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2. 投资人不受让股权的合理性:

    • 在破产重整中,投资人的角色是多样的,他们可能选择受让股权成为新的股东,也可能选择不提供新的资金或资源,仅作为观察者或债权人参与重整过程。
    • 投资人不受让股权并不意味着重整计划无法实施。重整计划可以包含多种措施,如债务重组、资产处置、业务调整等,以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状况。
  3. 其他考虑因素:

    • 虽然投资人可以选择不受让股权,但重整计划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多方因素的综合作用,包括债权人的支持、管理层的配合、市场环境的变化等。
    • 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吸引投资人参与重整并提供必要的资金或资源,可能会需要给予投资人一定的激励措施,如优先股、可转债等。

综上所述,在破产重整中,股东权益调整为零时,投资人不受让股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且重整计划可以包含其他多种措施来改善企业的状况。如果您有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