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手续有公定力没-李剑敏律师|法行宝
2025-08-03 行政纠纷

行政手续具有公定力。

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对任何人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有效而予以尊重的法律效力。在行政法上,行政行为一旦作出,除非有重大、明显的违法情形,一般即被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当事人都应当先予以遵守和服从。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体现,也是为了保障行政秩序的稳定和公共利益的需要。

当然,行政行为的公定力并不是绝对的,它可能会受到后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的挑战和变更。但在此之前,行政行为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关当事人应当履行,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上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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