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通常一式三份。这三份协议书具有不同的用途与归属:
夫妻双方各持一份:作为双方离婚后对于离婚相关事宜约定的凭证,也是后续可能产生争议时的裁决依据。无论是财产分割的执行,还是子女抚养权的落实,都需严格参照此协议来进行。
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其合法性,并将该份协议书存档留存,作为离婚事实的官方备份,为可能的后续查询、核实或者法律纠纷提供权威性的书面证据。
虽然离婚协议书一式几份无需在协议中明确写明,但为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双方可在协议中注明“本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留存一份”等类似内容,以明确协议的份数及用途,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