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里还有哪些破坏计算机罪-李永慧律师|法行宝
2025-08-03 刑事辩护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与破坏计算机相关的罪名主要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犯罪。以下是详细的解释:

  1.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同样,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若后果严重,也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也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 对于单位实施的上述行为,不仅会对单位判处罚金,还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标准进行处罚。
  2.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犯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的,若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对于单位犯此罪的,也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综上所述,刑法中关于破坏计算机的罪名主要集中在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犯罪。这些罪名都体现了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及网络安全的保护,任何破坏或危害这些安全的行为都可能受到法律的严惩。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