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145条内容是什么-陈承律师|法行宝
2025-03-22 刑事辩护

刑法145条规定的是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一. 具体条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 条文解析

  1. 犯罪构成

    • 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
    •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生产、销售。
    •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的行为。
    • 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生产、销售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2. 量刑标准

    • 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 后果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 生活实例

  • 例如,某医疗器械公司生产了一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用口罩,并销售给医疗机构。如果这些口罩被患者使用,可能因防护效果不佳而导致疾病传播,从而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此时,该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就可能触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我建议相关企业和个人在从事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的生产、销售活动时,务必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以免触犯法律。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