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谁提出重整计划-谢万扬律师|法行宝
2025-08-02 公司事务

企业破产时,重整计划由债务人提出。具体解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当企业面临破产困境时,重整计划作为挽救企业的重要途径,其提出主体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1. 债务人提出重整计划:

    • 债务人在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情形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
    • 在重整程序启动后,债务人(通常与管理人共同)负责制定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需详细阐述如何通过调整企业资本结构、经营模式、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帮助企业摆脱财务危机,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2. 管理人的角色:

    • 虽然重整计划由债务人提出,但管理人在重整过程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管理人可能由法院指定,负责接管企业的财产和营业事务,或在监督下由债务人自行管理。
    • 管理人需对债务人提出的重整计划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要求,并在必要时提出修改建议。同时,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管理人还需监督其执行情况,确保计划得以顺利实施。
  3. 债权人会议的审议与表决:

    • 债务人提出的重整计划草案需提交给债权人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债权人会议由各组债权人组成,包括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收债权组、普通债权组等。
    • 重整计划需获得各债权组的多数同意,即满足“双过半”原则(出席人数过半且代表债权额过半同意),方能获得通过。
  4. 法院的批准与执行:

    • 若重整计划获得债权人会议的通过,债务人需将计划提交给法院进行批准。法院在审查后,若认为计划符合法律要求且具有可行性,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 重整计划批准后,即进入执行阶段。债务人需按照计划的规定,逐步实施各项重整措施,以恢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偿债能力。

综上所述,企业破产时,重整计划由债务人提出,并需经过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审议与表决以及法院批准等程序,方能得以实施。若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