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按照约定付款的法律条文-凌嘉敏律师|法行宝
2025-08-02 合同纠纷

《民法典》中关于按照约定付款的法律条文主要体现在第六百二十六条。以下是对该法条的详细解读:

法条原文: 第六百二十六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法条解读:

  1. 买受人支付价款的义务:

    • 该法条明确规定了买受人在买卖合同中的基本义务,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和方式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中最核心、最基础的条款之一,确保了交易的公平性和稳定性。
  2. 价款数额和支付方式的确定:

    • 合同约定优先:对于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首先应当依据买卖双方的合同约定来确定。
    • 补充协议: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尝试达成补充协议,以明确价款数额和支付方式。
    • 市场价格或政府定价:在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情况下,价款数额可以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如果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则按照规定履行。
    • 交易习惯与合同目的:对于支付方式,如果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应按照交易习惯或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3. 违约责任:

    • 如果买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则构成违约。在此情况下,卖方有权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支付义务、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等。
    • 在严重违约的情况下,如买受人拒绝支付或无力支付剩余价款,卖方甚至有权解除买卖合同。

案例分析: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一辆二手小轿车,并明确了购买价款和支付方式。然而,甲在支付第一期价款后,未按照约定继续支付剩余的价款。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甲作为买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价款,构成了违约。因此,乙作为卖方有权要求甲继续支付剩余价款、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等;在甲严重违约的情况下,乙甚至有权解除买卖合同。

综上所述,《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买受人在买卖合同中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义务,并提供了在合同未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的解决方案。同时,该法条也规定了买受人在违约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