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中表达“原补充协议作废,以此合同执行”的意思时,可以采用明确且具体的措辞来确保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理解一致,避免后续产生纠纷。以下是一种书面表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原签订的补充协议(如有)即行废止,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本合同为准,并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这句话首先明确了双方的一致同意,这是合同变更或解除的基本要求。接着,它明确指出原补充协议废止的时间和效力,即“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和“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最后,它强调了双方应遵守的是本合同的内容,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本合同为准,并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这样的表述既清晰又具体,能够有效地避免后续因合同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的纠纷。如果你在具体应用中还有其他特殊需求或考虑,可以进一步调整或补充这句话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