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提到的“民法通则里面规定了房产使用上的专用独立性”,实际上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所体现,而非已经废止的《民法通则》。《民法典》对物权,包括房产的使用权等有详细的规定。关于房产使用的专用和独立性,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为你详细解答:
房产使用的专用性:
房产使用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民法典》虽然没有直接提及“房产使用的专用独立性”这一表述,但通过对物权、房产使用权等的相关规定,实际上已经涵盖了房产使用的专用性和独立性的内容。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具体的房产使用问题,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有任何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